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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吴宓评茅盾和徐志摩谈起
(作者简介:刘克敌,1997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与文化思潮、陈寅恪学术思想、当代大众文化等。 联系地址:山东泰安市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2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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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及吴宓及其《学衡》,人们往往有这样的印象:这是反对新文学运动的保守派。其实这多少是以偏盖全的理解,因为吴宓及其学衡派对于新文学运动的不满主要是基于后者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过激主义和过分强调实用的功利主义立场,至于在文学创作中使用白话、提倡白话文学,吴宓并不完全反对,只是主张在提倡白话时不能完全抛弃文言。所以,吴宓在其主编的《学衡》及《大公报·文学副刊》上,虽然主要刊登文言作品,却也并不排斥白话。例如他曾热情绍介一留美女士所写之白话小说,并不惜篇幅,分期刊登在自己主编的杂志上。此外,他与新文学运动的一些代表人物也一直保持着密切友好的关系,诸如朱自清、徐志摩等,吴宓与他们的私交都是很好的。即使对于胡适这样的新文化领军人物,虽然吴宓对其思想观点大不以为然,但当双方见面时,彼此依然是非常客气和相互尊重的。
1933年一月,茅盾出版了他的长篇巨著《子夜》,以鲁迅为代表的左翼作家阵营纷纷撰文,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五四以来新文学运动的一大成就和白话长篇小说的代表作。一时看《子夜》,评《子夜》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但人们万万没有料到,一向对新文学颇有微词的吴宓,竟然也加入了赞美《子夜》的行列。同年四月十日,吴宓用“云”的笔名,在其主编的《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发表一篇题为《茅盾著长篇小说〈子夜〉》的文章,在对《子夜》大加赞赏的同时,对其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此时距《子夜》出版不过两个月时间,可见吴宓对当时文学创作的关注和反映的迅速。吴宓在该文中首先称赞《子夜》为近年来小说中之“最佳之作”,然后就展开进行分析。对于《子夜》的思想内容,吴宓引用茅盾之自述,认为是表现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现象的大规模的描述,虽因作者患病偏重于描述城市生活,但“其佳处不因此而减”吴宓认为表现那些沉溺于公债者之间勾心斗角和其烦闷痛苦之情的部分是该小说内容描写的最佳之处。不过,吴宓最欣赏《子夜》之处,还是在艺术表现方面。他认为该小说有三大优点:
首先,认为结构甚佳,是茅盾小说中结构最佳之作。吴宓以为在此之前茅盾的小说如《幻灭》《动摇》等,虽然有“无数美丽的碎片”,但缺少整体性,在结构上都有不少问题。而至写作《子夜》时,显然茅盾已经有了把握长篇结构的能力,所以《子夜》的结构宏伟完整,虽在细节上仍不免暇纰,但较之以前,已有极大进步,不可不谓一大优点。
第二,吴宓运用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的概念,对其人物进行分析, 认为《子夜》人物的典型性和个性都非常鲜明,而且作者显然明了环境对人物性格形成的重要作用,因此下了很大工夫,使环境描写也同样出色。作为长篇,人物自然众多,要写好很难,而在《子夜》中不仅主要人物吴荪甫塑造的极其出色,而且一些次要人物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后,吴宓指出茅盾的作品自有其特殊的风格,“笔势具如火如荼之美,酣恣喷微,不可控搏,而其细微处复能委婉多姿,殊为难能而可贵。吴宓并强调指出,茅盾小说的语言很有特色,是“一种可听可读近于口语之文字”,决非当时文坛上一些欧化程度太甚之所谓白话作品所能比。就此,吴宓再次重申自己的观点,即“始终主张近于口语而有组织有锤炼之文字为新中国文艺之工具。国语之进步于兹亦有赖焉”。
应该承认,吴宓的评价和分析是比较深刻和恰当的。如果我们不知道该文是吴宓所写,则完全有可能误认为这样的评论出自新文学运动代表人物之口。即此可看出吴宓在从事文学批评中决不以个人好恶及派别观点为衡量作品的尺度,而是能运用文艺批评的思想内容标准客观公正地对作品进行评价,这种雍容大度的态度即使在今天也不是容易做到的。
对于吴宓的评论,看来茅盾当年也曾注意到,因为在其晚年撰写的回忆录中他专门提及此事。不过,晚年的茅盾显然还是按照原先的观点,视吴宓为顽固保守派,所以对其评论不仅没有表示理解和感谢,反而给予嘲讽,这就是所谓时代的局限性吧。
二
其实吴宓对新文学的关注决非仅限于茅盾,他曾在日记中对鲁迅及其夫人许广平有过高度评价,对杨振声的白话小说《玉君》,也曾撰文进行评述。他与朱自清、梁实秋、林语堂等也是好友,而这些新文学的代表人物,对于吴宓也是非常敬重的,尽管在学术见解上可能会有不一致之处,但并未妨碍他们之间的友谊。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朋友相交的楷模。这里,我们特意介绍他与新诗代表人物徐志摩及其弟子方玮德的友谊以及他对白话新诗的评价。
牛津花园几经巡,但丁雪莱仰素因。
殉道殉情完世业,依新依旧共诗神。
曾逢琼岛鸳鸯社,忍忆开山火焰尘。
万古云霄留片影,欢愉潇洒性灵真。
此诗是吴宓为徐志摩不幸遇难所作,题为《挽徐志摩君》。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在由南京乘飞机去北京的途中,因遇大雾,飞机在济南附近撞山坠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这就是第六句所谓“忍忆开山火焰尘”了,时徐志摩仅36岁。噩耗传开,文坛为之震动,中国诗坛从此
少了一位天才,——那位以“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等脍炙人口的诗句而闻名的新诗天才。吴宓虽然不赞成白话诗,但对于徐志摩的诗却是例外,而且他和徐志摩早在哈佛留学时就已相识,更重要的是,他们二人都是生性浪漫者,又都非常崇拜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就在这首诗下面,吴宓写了一段附识,将徐志摩与雪莱相提并论。这种共同的志趣和诗学见解自然使吴宓对徐志摩之死感到极度的悲痛,其中除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外,吴宓此诗以及以后所写的其他怀念徐志摩的诗文,都兼有自悼、自怜之意,是我们研究《学衡》时期吴宓思想的珍贵资料,值得认真探讨。
对于吴宓的思想性格,学界多有争论,焦点集中在吴宓究竟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古典主义者呢,还是有着几乎矛盾性格的人?在理论和理智上,吴宓是一个古典主义者和人文主义者,但其生性浪漫,在实际生活中,又是一个典型的浪漫派。从他一生中多有浪漫恋爱经历(虽然几乎全部以失败告终)看,吴宓的确是一个浪漫气质很重的人,但其思想上的古典主义立场也同样坚定,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它们看似矛盾,其实正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也因此造就了吴宓的思想性格。所以吴宓对同样浪漫而多情的徐志摩有“猩猩惜猩猩”之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据吴宓《空轩诗话·四十二》记载,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婚礼,吴宓应邀参加。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老师在婚礼上致辞,在对新人表示祝贺的同时,也不轻不重地“教训”了徐志摩一通,认为离婚事关重大,应当慎重,已离婚者今后应郑重将事,以为世人榜样等等,弄得徐志摩有些下不来台。不过吴宓还是很羡慕徐志摩,因为比起徐志摩,此时的吴宓虽然追求毛彦文已经多年,却依然没有结果。后来,吴宓似乎是步徐志摩之后尘,也与陈心一女士离了婚。但同样是离婚,徐志摩得到了新的幸福,而吴宓得到的是痛苦,两相比较,吴宓不仅要为自己感到不平了。此后的吴宓,先后经历了《学衡》停刊,与陈心一离婚和恋人毛彦文悄然远离等变故,其内心感触,自然复杂曲折,而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就是最好的排遣抒发情感的方式。因此,在1934年,吴宓又写了一首《再挽徐志摩君》:
君亡三载我犹存,异道同悲付世论。
碎骨红颜知己泪,呕心诗卷爪泥痕。
名山路险轻孤注,情海冤深甚复盆。
离合是非都不省。明星灿灿远天繁。
此诗下有一小注:“末句用雪莱诗意”,吴宓在悼念徐志摩的诗中,再次将徐志摩比为雪莱,充分说明了他与徐志摩二人对雪莱的认同,也意味着他此诗既是怀念好友之作,也是试图从雪莱那里觅得精神上的支持,为身陷精神危机中的自己,增加几分勇气与力量。
而且,吴宓与徐志摩的精神交流还未结束。一向不赞成白话的吴宓,为了写纪念徐志摩的文章,竟然一反常规,于1936年3月为林语堂主编的《宇宙风》杂志写了名为《徐志摩与雪莱》的白话悼念长文,仅此一点,即可看出他对徐志摩的友情和意气相投。吴宓在该文中指出,所谓悼念古人,无非是指出死者与生者(作者)在性情遭遇上的一二相同之处,既是主观,又是客观,因此虽为悼人实为自悼。而且只有如此才是真诚的悼念,不是应酬敷衍地堆砌词句。当然人与人不同,但感情的真诚一点是最重要的,否则无论文章写得怎样漂亮,也没有什么价值。吴宓在此文中又一次明确指出,将徐志摩比为雪莱,最为恰当,而他自己与徐志摩联系的纽带,也正是雪莱。吴宓曾坦承自己自幼喜欢浪漫诗人的作品,因此他的喜欢雪莱就是很自然的事。那是在吴宓留学哈佛期间,他选修了一门研究英国浪漫诗人的课程,授课老师让学生每人选择一位诗人进行专题研究,吴宓选的就是雪莱。三十年代初,吴宓到欧洲游学,还专程到英国牛津大学雪莱遗像处凭吊,并作诗三首,抒发对雪莱的迷恋之情和对人生的感叹,谨录一首如下:
少读雪莱诗,一往心向慕。
理想入玄冥,热情生迷误。
淑世自辛勤,兼爱无新故。
解衣赠贫寒,离婚偕知遇。
至诚能感人,庸德或失度。
暴乱岂终极,凤习仍闭锢。
到处炭投冰,徒令丹非素。
天马绝尘驰,驽骀惭跬步。
也正是在哈佛期间,吴宓结识了徐志摩。当时国内的五四运动正如火如荼,作为一名爱国留学生,吴宓整日忙于组织留学生搞种种声援活动。他们成立了一个叫做“国防会”的组织,(所谓“国防会”,据吴宓介绍,并非是什么军事组织,不过是声援国内爱国运动而已,因此实际上应为“救国会”之类的名称)徐志摩就是在和李济之(即后来任清华国学院讲师的李济)要求参加这个组织时与吴宓认识的。据吴宓回忆,当时他们二人在签名注册后,即与吴宓等畅谈国事,慨叹弱国无外交,为祖国的命运担忧等。以后二人还有过多次接触,仍多为学生运动事。后来,徐志摩去了欧洲,两人才暂时中断联系。但回国后,他们又恢复了来往。吴宓还在此文中对徐志摩的名诗《再别康桥》中的“康桥”作了小小的考证,认为诗中所提的“康桥”,指的是英国的剑桥大学(Cambridge)。而美国哈佛所在地英文也是Cambridge,但中国留学生翻译为“康桥”,以与英国的“剑桥”区别。如此倘若说徐志摩不知道这二者的区别,似乎不合常理,或者他是有意如此?那么,徐志摩将美国的“康桥”用到英国去,也许有兼而怀念在美国留学那一段生活的用意吧。
徐志摩遇难后,正担任《大公报·文学副刊》主编的吴宓,除了自己写诗悼念外,又专门组稿,汇成专刊,表示对诗人的悼念,为此吴宓甚至向胡适征稿,后胡适写了《狮子》一诗。吴宓随即在那年12月14日的《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发表。胡适此诗,写得很有意思,“狮子”本来是一只猫的名字,是当年徐志摩住在胡适家时送给胡适的。因此胡适借写猫表达对徐志摩的悼念,还是流露出几分真情的:
狮子蜷伏在我的背后,
软绵绵地他总不肯走。
我正要推他下去,
忽然想起了死去地朋友。
一只手拍着打呼的猫,
两滴眼泪湿了衣袖:
“狮子,你好好的睡罢。——
你也失掉了一个好朋友。”
不过在当时,也有人以为把徐志摩称赞的有些过分,认为他还不能与世界一流诗人相提并论,例如刊登在《大公报·文学副刊》上杨丙辰所写《大诗人——天才——徐志摩和他的朋友们》一文,就是如此。吴宓虽然取为徐志摩辩护的态度,但他看到此文内容思想均好,所论有根有据,而编辑的天职即在于不埋没好文章,为表示公平,即决定刊登此文。结果此文引起徐志摩一班朋友的不满,吴宓遂再刊登为徐志摩辩护的文章,新月派中一位青年诗人方玮德即写了一篇,其中有对吴宓和徐志摩二人的评价,吴宓以为甚佳:“吴宓先生有悼志摩诗一律,其后序大意云:志摩善于西洋诗之格律入语体诗,而余则以之运用于中国旧诗中。盖志摩与吴先生之方法与意见全不相同,而其态度则一。夫文学本无分新旧,实质之美亦无须视乎语体与文言。志摩之诗才,使其专为旧诗,当不在杜牧、王渔洋下。……盖志摩之为人,和平简易,待人以诚,而淡于功利,本有线装书气息也。”
此文深得吴宓好评,也是二人友谊的开端。方玮德是安徽桐城人,桐城派创始人方苞的后裔。早在1929年他在南京中央大学读书时就开始发表诗作,受到徐志摩、闻一多的称赞。方玮德于1934年来到北京,不料第二年即因肺病去世,年仅27岁,可谓新诗界的一大损失。方玮德多次与吴宓讨论诗歌创作上的美学问题,吴宓曾专门写了《论诗之创作·答方玮德书》,阐述自己的主张。对于方玮德的意见吴宓非常重视,后来还将方玮德评论自己诗歌的有关论述收入《吴宓诗集》,可见他们的友谊非同一般。因此方玮德去世后,吴宓深感悲痛,特意写了这样一副挽联:
爱神与死神交争,名在情伤,谶语成真,济慈得君怜同病。
诗友兼心友尽丧,独行叹逝,挽章未就,雪莱比我愧乏才。
后来吴宓又在为方玮德送殡之后,作成《挽方玮德诗》八首,其中第四首最为吴宓自赏自怜:
炎夏高楼景,深宵灭烛谈。
当时境可乐,回想味增醰。
月旦诗新旧,意中人两三。
红颜知己泪,猛虎共连骖。
此诗兼怀徐志摩,所以提到他的《猛虎集》。吴宓与徐志摩、方玮德都是崇拜雪莱的人,而今却只剩下吴宓一人。吴宓称自己是一匹老马,“命成此马非凡马,伏枥犹闻畏简书”,而昔日朋辈皆成故人,吴宓又怎能不感慨万分呢?
对于徐志摩、陆小曼的离婚和再婚,当时就连梁启超等人也有些不以为然,但吴宓始终给予充分的理解,这自然与他自己也终于离婚有关,也正说明了他的人生态度。他认为“离婚未必失德”,以此责备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为此吴宓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据说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时,有一位我方军官丢失地图的新闻,大概人们以为战役的失败与此有关,故新闻界大肆渲染此事。而吴宓却不以为然,认为战争的胜败并不取决于这些小事,而评价一个人也是如此,不能仅看他的生活琐事。不管吴宓此言对或错,都是他真实的想法。所以林语堂在评价吴宓这篇悼念徐志摩的文章时说道:“雨僧此篇悼志摩亦所以自悼,过于坦白,吾知其必为刻薄者所诟病。然吾深知雨僧,宁可使其真坦白,不可使其为假雨僧。”林语堂可谓真正理解吴宓者,知道吴宓永远不会掩藏自己的情感思想,既是受到世人的嘲讽也在所不惜。但遗憾的是中国的社会不是一个讲究宽容的社会,所以象吴宓这样的人终于不能为社会理解,这是吴宓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最后再录吴宓所作忏情诗三十八首中的第五首,以见他对雪莱和中国的雪莱、济慈式诗人徐志摩、方玮德的怀念,还有他对自己感情世界的真实流露:
卓志奇情慕雪莱,鸳湖艳侣未同陪。
收场老妇谭遗事,听唱中郎最可哀。
当历史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之际,回首这些文坛旧事,再看现在的某些学术论争,也许我们有一些值得惭愧之处?